主旨:轉知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98 學年第 2 學期「勁梅獎」暨「勁梅校長獎」自 99 年 3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受理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巍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99 年 2 月 22 日巍揚 2010000001 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各縣市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在校家境清寒學生;本辦法所稱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二)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者,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三)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四)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三、補助金額: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 2,500 元。
四、審查時間: 99 年 4 月 1 日起至 4 月 30 日止。
五、勁梅獎申請每校以 3 件為限,請學校編排受補助學生之優先順序;勁梅校長獎申請每校限 1 件。
六、實施辦法及申請表件請至該公司網站(
www.globalesprit.com)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