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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10-03-08 | 點閱數: 396
主旨:函轉中華民國第 15 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推薦表、服務證明書、素行資料查核同意書、候選人簡歷表各乙份(如附件),請各校踴躍推薦符合標準者,請 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 99 年 3 月 2 日府社工字第 0990043377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