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高雄縣政府文化局辦理 99 年全國國民中小學師生暨社會民眾皮(紙)影戲製作、表演比賽活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縣政府文化局 99 年 3 月 12 日府文視字第 0990004250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傳統民俗藝術之推廣,以學校及社區為據點,融入美勞課程,結合團體活動,獎勵師生及民眾一起從事皮(紙)影戲製作、表演。
三、現場紙偶製作比賽時間及地點: 99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於高雄縣橋頭鄉五林國小。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 99 年 3 月 31 日止,地點:高雄縣橋頭鄉五林國小。
四、現場皮偶製作及另類材質比賽時間及地點: 99 年 5 月 11 日至 13 時共計 3 天(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於高雄縣鳳山國父紀念館。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 99 年 3 月 31 日止,地點:高雄縣岡山鎮竹圍小。
五、檢附製作比賽、表演比賽實施計畫各乙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