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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10-04-29 | 點閱數: 362
主旨:轉知「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臺北總臺參觀申請作業須知」1 份(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99 年 4 月 16 日服字第 0990001227 號書函辦理。
二、國立教育廣播電臺隸屬教育部,掌理全國教育廣播事宜,為協助學校推動廣播教育,特函送旨揭須知。
三、參觀導覽網路線上報名網址:http://web.ner.gov.tw/OnlineService/apply_4.asp,請多加利用。
四、該臺轄有彰化分臺、高雄分臺、花蓮分臺、臺東分臺,亦可就近向分臺申請參觀導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