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訪客 - 教務處 | 2008-11-16 | 點閱數: 59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精進課堂教學能力補助要點辦理。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台南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台南縣永康國中、台南縣麻豆國中。
五、研習日期: 97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
六、研習地點:溪南場-永康國中;溪北場-麻豆國中。
七、參加人員:縣內教師,每場次預計 100 人,額滿為止。
八、報名方式:請於 97 年 11 月 20 日前至教網 E 時代教師研習護照系統報名。
九、研習時數:參加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記,並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
十、檢附本研習相關計畫,請自行下載參鴃 C

〔台南縣教育網路中心第 29938 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