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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10-06-11 | 點閱數: 405
主旨:函轉「99 年度臺北市教師民俗藝術花燈製作教學研習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99 年 6 月 8 日北市教社字第 09936499001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