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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10-12-14 | 點閱數: 286
主旨:貴校若有學生確定感染登革熱,請務必加強登革熱防治相關衛教宣導及校園孳生源清除工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12 月 9 日臺體(二)字第 0990211286 號函暨登革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99 年 12 月 1 日登中指字第 0990101079 號函辦理。
二、根據登革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戰報顯示,登革熱新增病例已漸趨緩,惟仍有部分學生感染,故請貴校持續相關防疫工作,避免發生跨縣市流行,交叉感染後增加登革熱出血熱發生之風險。
三、若貴校有學生確定感染登革熱時(後),除加強相關防治衛教宣導,並強化校園可能孳生源清除工作,同時留存相關記錄及照片以備查驗。

登革熱主題網:http://www.cdc.gov.tw/sp.asp?ctNode=1815&id=770&mp=130&xdurl=disease/disease_detail.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