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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10-12-14 | 點閱數: 377
主旨:為使民眾周知「縣市改制直轄市後鄉鎮市改為區、村改為里;街路名稱不更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仍有效,不必更換」,惠請貴單位協助宣導並轉知所屬,請 查照。

說明:
一、為加強宣導縣市改制直轄市,使民眾瞭解改制後戶政業務相關資訊:
(一)改制前原縣之「鄉鎮市」改為「區」、「村」改為「里」,街路名稱不更改。
(二)已核發之國民身分證與戶口名簿,不必換證(簿)仍有效力。
(三)全國各戶政事務所於本( 99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起至同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止不受理各項戶籍登記。
(四)改制後為便利郵件送達作業,請全國民眾及各機關(構)公司行號,書寫通訊地址時,請詳填「○○市○○區」及郵遞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