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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11-01-12 | 點閱數: 506
主旨:函轉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有關維護國民小學停車場安全,建請進入校園之車輛以「倒車入庫」方式停車乙案,請參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12 月 20 日臺國(一)字第 0990217734 號函轉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 99 年 12 月 10 日 99 靖字第 332 號函辦理。
二、旨揭建請 貴校校園停車場運用校內平面空間設置者,車輛若以倒車方式開出停車位時,考量車輛後方恐有學童經過,又倒車時駕駛人視野死角較多,方向盤操作錯誤之機率亦較大,爰建請進入校園之車輛若屬前述方式設置停車空間者,能以「倒車入庫」方式停車,使車頭朝外,當車輛開出停車位時方能直接面對校園環境,避免因視覺死角或人為疏失造成危險。
三、隨文檢附該會函送教育部公文乙紙供參。


本校教師及來賓開車進入校園請遵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