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 99 學年度第二學期生態文化體驗營及探訪府城文化園區之旅實施計畫乙份,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0 年推動本土教育計畫辦理。
二、活動時段: 100 年 4 月至 6 月,請任選 1 天辦理。
三、活動範圍:
(一)生態文化體驗營:台江古戰場、鹽田(包括野鳥觀賞及鹽村體驗)、紅樹林、安平蚵灰窯與樹屋等。
(二)探訪府城文化園區之旅:延平郡王祠、孔廟、原台南州廳、原台南測候所等。
四、人數限制:為維護自然生態及古蹟文化,行進程序及人數每梯次 400 人為原則,分成 3 組,每組約 125 人(約 4 班),分別由 3 條不同的活動路線行進。
五、參加年級:生態文化體驗營以本市國小高年級學生為主,探訪府城文化園區之旅以本市國小中年級學生為主,小小解說員亦可組隊參加,每班 20 至 40 人為原則,本次預計補助 100 班(內含小小解說員 20 班)。
六、申請方式及名額:
(一)以「校」為主體辦理,規劃以年級或班群為單位參加,每校以報名一條路線為原則,同一路線以一個年級參加為原則。
(二)100 年 3 月 31 日(星期四)前將報名表(附件三)正本送交至國小教育科,傅千珊老師( TEL : 2991111*8323 ,網路電話: 99325 )。
七、核定時間: 100 年 4 月 10 日。
八、經費及核撥方式:
(一) 請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交通、保險、午懇巨窗 C
(二) 由市府補助部份租用遊覽車費用及解說人員導覽費,每班新台幣 5000 元,不足部份(含保險及午懦 O 等)由參與活動的學生自付或學校自籌。
(三) 參加學校請於 100 年 7 月 30 日前,將統一收據、委託收支清單及成果各乙份送本府教育局憑撥。
(四)成果需含活動說明表、學生簽到冊、心得感想(每校優選 20 份,每份 50 至 100 字)及相關照片 6 至 10 張。
(五)參加七股生態體驗營之學校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本局舉辦之「海洋教育徵圖比賽」。
九、本( 100 )年度只補助一次,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