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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11-04-07 | 點閱數: 411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 100 年 3 月 28 日傳藝貳字第 1000002449 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推廣傳統藝術、品味民間生活美學,提供學童展現美術才能的機會,特於該籌備處傳統藝術中心區辦理旨揭活動。

三、相關活動訊息,請參儐鞳 A 或請逕至傳統藝術中心網站下載(http://www.ncfta.gov.tw)。

四、本案聯絡人及電話:張惠茹, 03-9507711 03-950771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