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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11-04-14 | 點閱數: 295
一、依據本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100 年 3 月 25 日動防字第 1000001844 號函辦理。

二、本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為深根動物保護基礎教育,並對學童宣導正確飼養寵物之道德理念,特製作「禁用捕獸鋏」廣播宣導檔,請各校協助宣導,期能落實動物保護觀念。

三、動物保護宣導內容為「禁用捕獸鋏」,影音宣導檔計有國語、台語及客家語 3 種語言,供學校自行運用。

四、檢附「禁用捕獸鋏」廣播宣導檔如附件。


請參考臨時共用區/動物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