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內政部警政署「100 年徵文比賽計畫」乙份(如附件),請鼓勵所屬學童踴躍投稿,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 100 年 6 月 20 日警署督字第 10001284443 號函辦理。
二、參賽對象:全國公、私立國小學生(含 100 年 6 月之應屆畢業生)。
三、徵文收件及截止日期: 100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0 年 9 月 20 日止,逾期不予受理(郵戳為憑);不受理親送。
四、收件方式:
(一)作品請掛號郵寄至內政部警政署(臺北市忠孝東路 1 段 7 號),信封上請註明「徵文比賽」收。
(二)作品上不得書寫姓名、學校及年級。
五、其他相關訊息,請參儐鞳 A 或請逕至該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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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案聯絡人:黃秋霞小姐,電話: 02-23219011 轉 6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