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與臺北市志願服務協會共同主辦之中華民國第 23 屆志願服務楷模「金駝獎」選拔要點及相關文件各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社會局 100 年 7 月 22 日府社行字第 1000504763 號函辦理。
二、「金駝獎」係全國志工最高榮耀,選拔要點中有關服務年資及時數之計算係自 90 年 1 月 22 日(「志願服務法」公布施行)起算至本(100)年 6 月 30 日止,候選對象及候選標準請參噶鴭猺 n 點。
三、推薦日期自 100 年 7 月 5 日起至 8 月 5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概不受理;推薦表一律請以電腦 WORD 標楷體橫書繕打一式 15 份(正本 1 份、影本 14 份,請自行影印),連同候選人相關資料 1 份,一併掛號寄送: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40 號 11 樓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四、推薦表及影印文件一律請用 A4 規格紙張雙面影印,以期文件整齊(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另為資料整理方便,所送推薦表及相關文件請用長尾夾夾牢即可,切勿使用資料簿或資料(透明)夾。
五、受推薦人員需符合選拔要點第五點候選標準,每單位至多可推薦 2 人。
六、選拔要點及相關空白表件下載網址(
http://www.vol.org.tw/other/cover.htm),如需聯絡,請電: 02-2391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