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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2-06-26 | 點閱數: 547

 http://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21735

        一、依據教育部 97 年 5 月 23 日台國(二)字第 097008274B 號令修正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綜合活動學習領

                域綱  要規定及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在職進修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學習領域授課教師應修習本學習領域相關研習 36 小時,方能擔任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之教學,自 100 年 8 月起逐年實施,第一年由國小一年級開始,本案列為本局統合視導或校務評鑑項目。
三、因研習人數之限制,本梯次之研習對象,僅限定為 101 學年度尚未取得 36 小時關鍵能力研習證書之國小一、二年級綜合活動教師,請各校務必依此原則指派研習人員,101 學年度教授國小一、二年級綜合活動課程之教師(含代理教師)均需取得前揭說明之證書。
四、關鍵能力 36 小時研習課程分為 21 小時線上課程及 15 小時實體課程,請 貴校教務(導)處務必轉知領域教師自行安排線上研習時間,並於各場次規劃時間內(詳工作手冊)完成 7 門線上課程,上線研習流程詳工作手冊。
五、實體課程研習資訊:

研習場次
1
2
3
4
5
6
研習時間
7/5-7/6
8/20-8/21
8/23-8/24
8/20-8/21
8/23-8/24
8/27-8/28
研習地點
臺南大學啟明苑
安平區
億載國小
安平區
億載國小
新營區
公誠國小
新營區
公誠國小
新營區
公誠國小
聯絡人
南大附小研發處李宜學主任lear.lear@gmail.com
億載國小陳逸君組長colaa@yzes.tn.edu.tw

六、請各校於各場次規劃時間(詳工作手冊)前提交「研習報名表」(詳見附件一)電子檔(檔名格式:○○國小實體課程報名表) mail 至研習承辦學校彙整,(免附紙本)並提醒老師上學習護照報名。
七、參與實體研習者,其中某一課程( 3 小時)一經請假,不論長短,則須重新補課,不得僅補上請假剩餘時間。
八、未在同一年度取得 36 小時研習證書者,得持核發之研習時數證明, 3 年內向各研習承辦學校報名補足時數,並於該校檢核通過後取得研習證書。
九、本研習認證執行成果列為教育部 101 年度對本局統合視導重點項目,請各校積極協助教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