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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2-07-31 | 點閱數: 624

 

台南市新營區新泰國小101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國民教育法、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已列入101年度臺南市教育局公告之代理教師候用名冊者。
二、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一)【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者。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情事者。
(三)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參、代理教師甄選類別名額、教學及工作內容:
   一、三年級級任教師1名。
    二、協助配合本校相關行政工作及活動推動。
肆、代理期間101830日至1027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伍、待遇:依市府相關敘薪規定辦理。
陸、報名方式:
 一、請符合資格之意者於10186日下午16時前務必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 登錄相關資料。
 二、請符合資格之意者於10186日下午16時前遞送相關資料影本3份 A4 大小裝訂成冊
         1.臺南市101年度教師(含代理教師)甄選成績單
         2.履歷表,格式自訂、勿超過三頁
         3.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含學經歷、資格證件、服務證明)至本校教務處。
 三、報名地址:730台南市新營區東學路77(新泰國民小學)
 四、聯絡電話:06-6330496#802教務處黃主任或#818人事室林主任傳真:06-6330495
柒、甄選時間、地點與方式:
 一、10189日上午9依序於本校校長室進行口試評選。
   二、於當日上午845分前請攜帶身分證、國小教師證至辦公室報到,並請親自出席參加口試評選。
捌、甄選結果公告:
 一、應徵人員經本校教評會審查同意後擇優聘任,將以電話通知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二、錄取人員報到:101810(星期五)中午12時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棄權,註銷其錄取資格並通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二項規定,應聘者經本校教評會書面
     審核,且同意後函報教育局核備始完成聘用程序。
拾、應聘錄取之代理教師應依照本校教學之安排,並須積極配合本校辦理相關活動。
拾壹、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歡迎您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  
     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路公告。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意者來電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