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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2-08-27 | 點閱數: 321

本市國中小教師每學年至少須參加精進教學計畫相關研習6小時(包含分區到校諮詢服務至少3小時,其他研習以本領域為主,跨領域/議題研習亦可採納)

分區到校諮詢服務,教師優先報名所屬分區暨所屬任教領域場次,若前揭場次人數已額滿(預計每場100),則改報名其他領域/議題或其他分區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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