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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2-09-03 | 點閱數: 549

一、 報名資格:
(
)符合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相關法令規定。
(
)晉用順位:第一順位為具有國小合格教師證者。第二順位為修畢教育學分,但未有教師證者。第三順位為大學畢業。
二、報名時間:
 (
)請符合資格之意者於914(星期五)前,將履歷表(含學歷、資格、    

服務證明等影本)寄達本校或EMAIL: hsj1519@yahoo.com.tw (黃主任收)、或於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登錄。
(
)地址:地址:730台南市新營區東學路77(新泰國民小學)
()電話:06-6330496#802821傳真:06-6330495
()聯絡人:教務處黃主任或林組長
三、代課期間與教學內容:
   
預計101924104共計9日(六年級班級導師)
四、待遇:依相關規定核實發給。
五、應徵人員經評選錄取後,將以電話通知任用。
六、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意者來電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