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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凰池 - 人事 | 2012-10-03 | 點閱數: 338

 

說明:
一、依據市府 101 年 9 月 28 日府民宗字第 1010830551 號函暨「臺南市政府慶祝 101 年雙十國慶升旗典禮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活動程序為:上午 6 : 30─6 : 50 分報到、集合;上午 7 : 00─7 : 30 分升旗典禮。

三、活動當天適逢國定假日,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參加者,請各單位自行設簽到簿,並於活動後 6 個月內補假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