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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2-12-25 | 點閱數: 421

http://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1&bbid=30476

 

  一、本局 101 年 12 月 24 日南市教小(二)字第 1011068827 號函諒達。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實施要點略以:「各校應於學年度開學前 將學校課程計畫送所屬主管教育行政府機關備查。」

 三、為利審查作業,請貴校於 101 年 1 月 7 日(一)前,將下列資料完成並建置於九年一貫 教學資源網站:
      (一)課程計畫審查自我檢核表。
      (二)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設置要點。
      (三)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第一、二次會議紀錄(含簽到表)。
      (四)課程計畫:
          1 、學校行事曆。
          2 、全校一週作息時間表。
          3 、教科書本選用一覽表、各年級歷年教科書選用版本、各年級教科書版本改選報告及課程銜接計畫

                 (學習階段 中變更教科書版本時使用)。
          4 、各年級學習總節數彙整表(請使用附件修正版本填寫)。
          5 、總體課程(各年課程進度總表、各年級各學習領域課程計畫、各年級彈性學習課程規劃表、各年級彈性學習課 

                程計畫、各年級自編課程計畫、各年級重要教育工作融入課程計畫一覽表、各       年級各學習領域評量計畫)。
   四、審查作業方式分二階段,採分區進行(各分區及分區中心學校詳如實施計畫)
      (一)第一階段審查:
          1 、時間地點:102 年 1 月 10 日(四)上午 08:30~12:30 分於各分區中心學校指定辦理。
          2 、審查方式:由各分區中心學校召集各學校教務(導)主任進行線上交叉互審(集中線上同時審查),審查通過          者同意備查,審查未通過需修正者,進入第二階段審查。            
      (二)第二階段審查:
          1 、時間地點:102 年 1 月 15 日(二)上午 08:30~12:3008:30~12:30 分於各分區中心學校指定辦理。
          2 、審查方式:應修正再送審學校,依期限於網路更新,再由各分區中心學校召集第一階段審查未
               通過之受審學校及其審查學校教務(導)主任,採集中線上同時審查,通過者同意備查。
      (三)請各校於審查當日攜帶自己學校之課程計畫備份資料,以利可於現場直接進行修改作業,及避免     發生網路斷線情形。
      (四)請參加「北門區」課程計畫審查作業人員於審查當日攜帶筆記型電腦,以利審查作業。
   五、請各校教務(導)主任務必於 101 年 1 月 7 日(一)前逕上本市教育網路中心學習網站之各分區中心學校研習系統完成報名。出席前期間惠予公(差)假登記,另出席者應攜帶下列表件(需經主管核章)出席:
      (一)課程計畫審查自我檢核章正本。
      (二)課程發展委員會第一、二次會議紀錄審查方式(含簽到表影本、另需檢附討論議題之相關附件,及    皆需加蓋職章及正本相符章。
      (三)各年級學習總節數彙整表正本(請參照附件修正版本填寫)。
      (四)各年級課程進度總表。
      (五)各年級彈性學習課程規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