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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生事務處 | 2013-04-11 | 點閱數: 344

說明:
一、依據衛生局 102 年 4 月 2 日南市衛心字第 1020053612 號暨行政院衛生署 100 年 3 月 7 日衛署醫字第 1000260197 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轉介單及通報流程主要為提供自殺防治網絡相關人員於轉介及處理自殺未遂者、自殺威脅者或自殺意念者時專用。
三、為落實自殺高風險個案之轉介,轉介標準需符合以下三項:
(一)簡式健康量表( BSRS-5 )總分達 15 分以上。
(二)簡式健康量表( BSRS-5 )自殺想法檢測結果達 2 分以上。
(三)達高自殺風險個案條件任何一項者。
1、再自殺個案。
2、本次自殺方式為上吊、燒炭、汽車廢棄、開瓦斯、跳樓或喝農藥者。
3、個案陳述有具體自殺計畫(包含明確的時間與自殺方式)。
4、 65 歲以上獨居、無家庭、社會支持薄弱或久病不癒之長者。
四、旨揭轉介單更新通訊電話及傳真電話,即日起請更新表單使用,表單電子檔請至衛生局網站首頁>心理與精神科>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表單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health.tainan.gov.tw/tn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