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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生事務處 | 2013-04-19 | 點閱數: 451

一、請各校轉知所屬學生並發布此訊息。

二、欲報名參加本市國小音樂.舞蹈.美術藝才班鑑定之學生, 請依簡章規定申請。

三、請參閱簡章,有意願者逕向招生學校報名。

  • 才藝鑑定-音樂類[1].doc
    1) 才藝鑑定-音樂類[1].doc
  • 才藝鑑定-舞蹈類[1].doc
    2) 才藝鑑定-舞蹈類[1].doc
  • 才藝鑑定-美術類[1].doc
    3) 才藝鑑定-美術類[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