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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網管 - 註冊組 | 2013-04-24 | 點閱數: 1328

 

台南市新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2 學年度招生

一、依據:臺南市 102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南市教幼字第 1020278661 號函)。

二、招生人數:共 19 名〈含優先入園名額〉。

三、入園資格:凡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可向國小附設幼兒園辦理登記入學

  • 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且有居住事實者之 5 足歲幼兒( 96 年 9 月 1 日至 97 年 8 月 31 日);
    4 足歲幼兒( 97 年 9 月 1 日至 98 年 8 月 31 日)。
  • 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

四、辦理招生時間表:

(一)第一次入園登記:

1 、登記日期:即日起至 102 年 5 月 1 (三)至下午 3 時 30 分止。

2 、抽籤日期: 102 年 5 月 3 日(五)上午 9 時起。

3 、榜單公布日期:抽籤完畢後公布,並電話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4 、報到:榜單公布日起至 5 月 6 日(星期一)前至幼兒園報到(未能準時報到者將取消資格,
遞補備取幼兒,有任何問題請先聯絡幼兒園。 06-6330496-702 或 6376080 )。

(二)第二次入園登記:〈第一次招生不足時,才辦理第二次入園登記〉

1 、登記日期: 100 年 5 月 8 日(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中午 12 時止。

2 、抽籤日期: 102 年 5 月 10 日(五)上午 9 時起。

3 、榜單公布日期:以電話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4 、報到:榜單公布日起至 5 月 13 日(星期一)前至幼兒園報到(未能準時報到者將取消資格,
遞補備取幼兒,有任何問題請先聯絡幼兒園。 06-6330496-702 或 6376080 )。

五、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免抽籤優先入園對象:

(一)第一優先:符合「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

所稱之不利條件幼兒,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1 、低收入戶子女。

          2 、中低收入戶子女。

3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所稱特殊境遇家庭,指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
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4 、身心障礙幼兒或發展遲緩幼兒。

5 、原住民籍幼童。

6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第二優先:本校(園)現職校(園)長、教職員工之子女。

※優先入園人數,符合同一款條件致不能判定或遇有超額情形時,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六、注意事項:

〈一〉新生申請登記入園,須個別辦理,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違反規定者取消其錄取入園資格。

〈二〉辦理新生申請登記時,應於該生戶口名簿姓名欄空白處內,加蓋登記戳記,以為識別,避免該生重複登記入學。

〈三〉本園中班幼兒可直升大班,不必另行登記抽籤。

〈四〉每班招收一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幼兒時,得減收 1 至 2 名幼兒(每班幼生數仍不得低於 20 名)。

〈五〉招收學齡滿四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入園:

         ( 1 )五歲優先入園。( 2 )五歲一般幼兒。( 3 )四歲優先入園幼兒。( 4 )四歲一般幼兒。      


注意事項
1 、登記日期:即日起至 101 年 5 月 1 日(三)至下午 3 時 30 分止。
 抽籤日期: 101 年 5 月 3 日(五)上午 9 時起於家長委員室公開抽籤,歡迎家長蒞臨抽籤。
2 、大班登記幼兒請繳交幼兒健保手冊及戶口名簿影印本〈為維護您的入園權利,請勿至他校重複報名〉。
3 、可至學校教務處或幼教大樓二樓向學校索取報名表,或上網下載報名表。
4 、登記不等同於錄取,錄取者會撥打電話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校完成報到手續,請詳閱相關公告。
任何疑問請撥打電話 06-6376080 洽詢。
5 、第二次招生:登記日期 101 年 5 月 8 日(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中午 12 時止。
 (第一次招生不足時,辦理第二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