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師或學校知悉學生遭性侵、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務必 於知悉 24 小時內至上述網站或地方家暴中心、社政單位進 行通報。 六、如為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務必於 3 日內交 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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