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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生事務處 | 2013-05-09 | 點閱數: 322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6 條規定,教育主管機關應辦理學生及教職員工之宣導教育及傳染病監控防治等事項。又依學校衛生法第 13 條規定,學校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罹患傳染病時,應會同衛生、環境保護機關做好防疫及監控措施。
 

  • 流感疫情之處理原則.doc
    1) 流感疫情之處理原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