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充 35972 號公告,請查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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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學期到校諮詢服務事宜如下: (一)請研習承辦學校協助事項: 1 、開設學習護照(研習時數 3 小時,早上場次時間 08:30~11:30 ,下午場次時間 13:30~16:30)。 2 、各承辦學校審核報名人員時,請預留該分區學校每校最少 2 名保障名額,其餘再開放給其他學校或領域教師。(每場次名額約 100 人),若有學校超額報名,請確實審核,避免造成研習場地無法容納,影響研習品質。 3 、研習簽到與簽退請分別製冊,以供參與研習教師簽到(退),並確實做好管制,以利研習進行,並落實核發研習時數。 (二)請各校教務(導)主任協助事宜: 1 、本市國教輔導團共分成學習領域十團(本國語言、本土語言、英語、數學、自然、社會、綜合、生活、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議題領域五團(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環境教育、資訊教育、海洋教育),請各校確實掌握教師所屬學習領域,並將五大議題領域妥善分配,避免造成遺漏。 2 、請各校轉知教師報名參與研習時,確實依所屬領域報名參加,避免造成承辦學校困擾及影響他人研習權益。 3 、若有不克解決之偶發情事,請速與承辦學校或督學室承辦人反映,共謀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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