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參賽對象:
(一)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之教育人員(含護理師)與藥師(生)組隊參加。
(二)各校參加對象必須包括藥師(此為參賽必要條件)。
(三)本市各國中、小 18 班(含)以上學校請至少繳交乙件作品參賽。
四、送件日期:102 年 6 月 15 日起至 7 月 4 日止。
五、送件方式:請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二段 2 號 重溪國小教導處吳錦梅主任收。
六、內容:參賽作品應以「正確用藥教育五大核心能力」或「正確使用止痛藥」之課程與教學為主題,
有關「校園正確用藥教育」五大核心能力與相關資訊,請逕上「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
網站查詢 (網址http://drug.doh.gov.tw/doh_medication/index.php),可融入生活技能,運用親子共學、
校園闖關、學生才藝展演等創意活動,其餘參賽事宜請詳閱實施計畫。
七、檢附實施計畫及教案參考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