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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生事務處 | 2013-06-21 | 點閱數: 315

一、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年度旨揭獎助金申請日期為自本(102)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止,請有符合資格者,於規定期間內備齊相關文件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不予受理補申請。
三、申請人為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下各級學校學生及教練者,統一由所屬學校彙整後送件申請,文件請寄送至本市永康區永信國小;其餘由申請人逕自向本市體育處或交由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彙整送件申請。詳細申請方式請詳閱附件注意事項及本獎助金發給辦法。
 

  • 體育選手獎學金.pdf
    1) 體育選手獎學金.pdf
  • 注意事項.pdf
    2) 注意事項.pdf
  • 申請表.doc
    3) 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