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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生事務處 | 2013-06-25 | 點閱數: 282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2 年度菸害防制作計畫辦理。
二、二代戒菸服務海報於近日寄送,請協助張貼,廣為周知。
三、貴校屬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1 款之禁菸場所,所有入口處應張貼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提供吸菸相關器具;禁菸標示褪色者,視同未張貼。
四、校園菸害之稽查熱點區域為(一)學校前門、後門、側門門口內外(二)警衛室(三)停車場(四)廁所內外(五)司令台週圍(六)校園偏僻角落(七)校園水溝之菸蒂,已列入今年度校園菸害防制稽查重點項目。
五、本市今年度菸害防制執法稽查考核將於 6 月 25 日(二)舉行,請  貴校加強環境清潔及確認出入口禁菸標示已張貼明顯;當日抽查未合格者,視同違規將依菸害防制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