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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1-03-02 | 點閱數: 378
一、依據行政院客家委會 100 年 2 月 15 日客會文字第 100002242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客家委會 99 年度客語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甫於今(100)年 1 月 7 日放榜,已於今(100)年 2 月 11 日寄發合格證書。依據旨揭要點,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中級、中
高級者,分別可申請新臺幣 5,000 元及 1 萬元整之獎學金。
三、本獎學金申請至 100 年 3 月 20 日截止,請廣為宣傳周知,鼓勵通過「99 年度客語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之國民
中小學學生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
書影本,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若報考時為國小六年級
學生,申請獎學金已為國中生,可選擇向就讀之國中一起
申請;若報考時為國三學生,申請獎學金已為高中生,請
向原就讀之國中一起申請】。
四、各國民中小學受理申請後,須於 100 年 4 月 5 日前造具學生初審合格清冊併同申請表及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
本等,報請本局核辦後,由本局於同年 4 月 20 日前陳報行政
院客家委會審核。
五、各校若有通過客家語初級認證之學生,尚未造冊報局核發 1,000 元獎學金者,亦可一併申請。
六、旨揭要點及表件電子檔可至行政院客家委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主動公開資訊/法規及行政規則/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國民中小學學生獎學金作業要點)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