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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凰池 - 人事 | 2013-08-08 | 點閱數: 272

說明:

一、依據市府 102 年 8 月 6 日府人給字第 1020704731 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8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43799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一份供參。

二、旨揭方案適用對象為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及駐衛警)、退休人員及上述人員眷屬,提供各項商品優惠,詳情請參考活動網址: http://www.taaze.tw/gov_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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