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訪客 - 教務處 | 2011-03-21 | 點閱數: 463
一、為因應縣市合併,及期求區域均衡發展,教育資料妥善運用,爰研擬「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草案)」,俾作為維護國民教育階段之市立國民中小學學生受教權益及品質依據。

二、研擬本要點(草案),除參冪魽 u 臺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及原「臺南縣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外,亦參酌「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施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高雄市 100 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分發作業須知」、「宜蘭縣國民小學試辦大學區實施要點」等相關法規;同時,為使本要點(草案)更為周延,兩次邀集家長代表、及學校代表等共同商議。

三、惟本要點(草案)涉及學校、家長、社會大眾等各方權益,爰請學校轉知家長、社會民眾,若對本要點(草案)有可供給修正意見,惠請於 100 年 3 月 23 日(三)前由學校作為統一窗口,至本市教網中心調查系統(http://163.26.2.28/esurvey/)填列各界修正意見以供本局知悉(填列方式:建議第○點第○項第○款修正為「........」,理由為.......,若無意見亦請逕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