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林凰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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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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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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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一、依據市府 102 年 9 月 2 日府人力字第 1020787575 號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2 年 8 月 29 日公訓字第 10221607771 號函辦理。
二、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及司法院於 102 年 6 月 17 日會同修正發布,並因應訓練辦法之修正及實務需要,爰保訓會配合修正旨揭注意事項。
三、旨揭注意事項修正規定及修正規定對照表電子檔,均刊登於保訓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 及本府人事處 I-Shrae 網站「最新消息」項下,各機關可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