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訪客 - 學生事務處 | 2013-09-06 | 點閱數: 28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 9 月 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20085882函辦理。

二、疾病管制署 102年 8 月 29 日新聞稿(如附件)請淹水地區的學校,務必注意飲食衛生,積水退後清理家園時應作好個人防護,並依「清除、清潔、消毒」防疫三步驟,做好環境衛生,避免感染傳染病。

三、請 貴校加強宣導以下預防工作:

(一)清理校園時,切忌赤足及穿著拖鞋打掃,避免感染鉤端螺旋體病、類鼻疽及破傷風。

(二)落實正確勤洗手,養成良好衛生習慣,並注意飲水、食物及環境衛生,預防腸道傳染病。

(三)清除病媒蚊孳生源,預防登革熱。

  • 水災後防災.pdf
    1) 水災後防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