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教育部函轉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
金委託經營辦法」、「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
金投資選擇實施辦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
撫儲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業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管理局民國 112 年 8 月 2 日台管儲二字第 1121740218A 號令發
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8 月 2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20076913B 號
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相關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