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訂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情節重大者』認定之參考原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2 年 10 月 16 日府法制字第 1121337535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情節重大者』認定之參考原則」、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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