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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07-10-18 | 點閱數: 725
第十五屆全國兒童聯想創作畫比賽活動實施計畫簡章
宗旨:為鼓勵培養兒童想像思考創作及繪畫能力,並藉本項活動推展兒童美術教育,特辦理本項活動。
壹、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台中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台中縣文化局
四、執行單位:台中縣立文化中心、財團法人台中縣文化建設基金會
五、協辦單位:全國各縣市政府
六、 贊助單位: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三信商業銀行、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GOLD FM 92.9 城市廣播、 CWTC 中文寫作測驗中心
七、 文化贊助:廣達文教基金會\媒體贊助: GOLD FM 92.9 城市廣播
貳、活動辦法:
一、全國各國小學童皆可參加
二、本活動分初賽、複賽進行
(一)初賽:由各校或有興趣參加之學童自行完成作品後,於九十六年十一月九日前逕送或郵寄本中心彙整,由主辦單位遴選優秀作品一 ~ 六年級各一百名,參加複賽。
(二)複賽:由主辦單位通知初賽入選者,於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九時卅分假台中縣立文化中心舉行。
(三)獎勵:1.以年級別分為六組,每組各取第一名三位、第二名五位、第三名六位發給獎狀、獎品,優選十名發給獎狀、獎品,凡入選並參加複賽的小朋友,每人均致贈獎狀、中心出版之兒童聯想創作畫記事本乙冊。
2.一至三名得獎學童之指導老師以台中縣長名義頒贈獎狀乙紙。
參、頒獎: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三時
肆、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參賽者作品概不退件,主辦單位有權刊登,發表展覽、複製或製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得獎人不得異議。
伍、本中心初賽比賽用紙,由辦理單位送(寄)達各校。請學校將參賽作品依年級分類於九十六年十一月九日前(郵戳為憑)送或寄
台中縣立文化中心(420 豐原市圓環東路 782 號)推廣組 邱君瑜小姐 收(背後請詳填參賽者姓名、年級、電話、地址、及家長簽名)
陸、索取方式:(一)寄發點:畫紙由中心寄發至中部五縣市及全國較偏遠學校。
(二)網路版:台中縣立文化中心網站: http : http://www.tchcc.gov.tw
CWTC 中文寫作測驗中心http://www.cwt.org.tw/下載比賽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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