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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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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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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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一、 依據教育部 97 年 8 月 18 日台電字第 0970162858 號函辦理。
二、 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中小現任正式教師。
三、 徵選組別:(每人於每類最多以 1 件作品參賽)
(一) 國小三、四年級組:繪本類、生活故事類。
(二) 國小五、六年級組:名人傳記改寫類、生活故事類。
(三) 國中組:名人傳記改寫類、少年小說類。
四、 收件日期及辦法:
即日起至 9 月 26 日(星期五)止,請將報名表及參賽作品寄至台南縣政府教育處教發科 江伊評小姐收。
五、 教育部活動網站?a href="G
http://i-read.moe.gov.tw 。" target="_blank">G
http://i-read.moe.gov.tw 。
六、 檢附活動辦法(語文教材徵選部分請詳銷 4~P8)、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