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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08-09-19 | 點閱數: 488
一、本府 97 年 9 月 17 日府教學字第 0970212099 號函諒達,國小暨幼稚園查班作業採分區辦理,請各校依日程表(附件 1 )排定時程並備妥資料至指定地點受檢。

二、各校填寫「學生班級數查班統計表」時,請填列學校代碼,請參儐?。

三、受檢時請攜帶填妥以下資料:
(一)學生班級數查班統計表。
(二)一年級輔導紀錄簿或學籍記錄簿。(請詳填學生的戶籍地址及出生年月日)
(三)全校除一年級外之教師手冊。(請詳填學生的戶籍地址及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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