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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08-09-23 | 點閱數: 547
一、依據「臺南縣 97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府 97 年 7 月 4 日府教社字第 0970148570 號函諒達。

三、收件日期及地點: 97 年 10 月 6 日至 10 月 8 日(以郵戳為憑)寄(送)至新市國小(臺南縣新市鄉中興街 1 號)。

四、各校參賽作品件數:
(一)國小組每校各組作品以 5 件為限。
(二)國中組及高中(職)組每校各組作品以 5 件為限,惟設有美術(工)班(科)組(包括廣告設計科)之學校,可增至 10 件。

五、各組各項參賽作品應由學校統一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

六、請各校轉知指導教師務必依實施計畫中各項作品所列規格指導學生創作,以維參賽權益。

七、請各校務必於 97 年 9 月 25 日(星期四)前,將各組各項作品清冊(如附件)email 至 ted@mail.ss6es.tnc.edu.tw ,並列印作品清冊完成核章後,於送件當日連同參賽作品寄(送)交新市國小。

八、聯絡窗口:教育處社教科顏瑋呈(06-6351762)、新市國小高德發組長(06-5992895 轉分機 805)。
〔台南縣教育網路中心第 29105 號公告〕
http://163.26.200.3/edumsg/showmsg.php?msg_id=29105&from_unit=t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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