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 98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理。
二、鼓勵教師及學校發展正向管教策略,落實教師輔導管教弁遄 A 培養學生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並透過正向管教優良範例之徵選與發表,增進教師班級經營策略之觀摩分享。
三、參加對象:本縣各國中小學教師(含代課及實習教師),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請 12 班以上(含)之學校送件參加, 11 班以下(含)自由報名。
四、收件期限:自 98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11 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將書面資料 5 份及光碟片 1 份逕寄至新市國民中學學務處收(臺南縣新市鄉民族路 76 號),電話: 5991420 轉 6004 ,並於信封註明「正向管教範例甄選」。
五、獎勵及發表:獲選之範例,除從優敘獎外並辦理公開表揚與發表。
(一)獎勵:國中小兩組共取
特優: 6 名(嘉獎兩次及核給著作分數 0.2 分)
優等: 10 名(嘉獎乙次及核給著作分數 0.1 分)
甲等: 15 名(嘉獎乙次及核給著作分數 0.05 分)
入選: 30 名左右(頒發獎狀乙張)
以上各項得選件數,將視參賽件數之數量及素質增減,並依國中小投稿件數比例採比例分配方式處理。
(二)發表:甄選活動結束後,於 98 年 10 月 28 日舉辦觀摩分享及表揚大會。
六、檢附「98 年度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初審活動」實施計畫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