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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成 - 輔導室 | 2009-09-01 | 點閱數: 421
說明:
一、依據本縣 98 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聘請專業諮商心理人員進駐校園,協助各校解決特殊個案之診斷及輔導。
三、各區中心學校:
(一)新豐區:關廟國中、永信國小。
(二)新營區:白河國中、鹽水國小。
(三)北門區:西港國中、學甲國中、竹橋國小。
(四)新化區:玉井國中、新市國中、大新國小。
(五)曾文區:麻豆國中、大內國中、林鳳國小。
四、申請流程:
(一)欲申請諮商服務之學校,請先填寫預約申請表(附件 2)及監護人同意書(附件 3)。
(二)將預約申請表及簽章後之監護人同意書傳真至中心學校,俟中心學校聯繫確定後,各校依約帶領個案至中心學校接受專業諮商輔導。(若個案數較多者,可與中心學校洽談,商請諮商心理師到校服務。)
(三)個案接受專業諮商輔導服務後,請於四週內填寫個案輔導紀錄表(附件 4),並傳真至中心學校,俾利後續追蹤。
五、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 98 年 12 月止。
六、帶領學生接受諮商輔導之教師,請惠予公假登記。
七、檢附實施計畫
八、相關表格請至輔導室填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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