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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 | 2009-01-10 | 點閱數: 476
一.因公務人員薦送報告系統出現問題,故公所無法直接核發學習時數
二.請當天參加研習同時依照以下步驟始能取得時數
南縣教育網站/登入護照/補登時數/請按我(教育處研習護照或縣
外或其他單位)/申請補登/我已經瞭解上述事項,按此開始補登
研習承辦單位:臺南縣新營市公所
核准文號:所民字第 0970022882 號
研習名稱: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作業研習
開始日期:98.01.09
結數日期:98.01.09
星期五
研習時數:2 小時
/完成表格填寫/確定申請
完成以上步驟並列印申請表,將證明文件(研習條)張貼後交人事處
即可.
三.研習條請向育儒主任索取.
四.請同仁於 98 年 1 月 15 日前完成申請
若有問題請隨時與淑美連絡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