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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 | 2010-03-12 | 點閱數: 285
一、依據臺南縣政府中華民國 99 年 3 月 4 日府民戶字第 0990042366B 號 函公告。
二、縣市改制後,因國民身分證上地址欄,鄉(鎮、市)改為區,村改為里,相同名稱者,暫不改名,縣市改制後如無遷徙事實並申請戶籍登記,國民身分證無庸換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