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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 | 2011-01-27 | 點閱數: 629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100 年 1 月 3 日局授住字第 1000300026 號函,檢送「100 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1 份(如附件),請轉知並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創作參加,請 查照。
一、 100 年全國公教美展為配合慶祝建國 100 年,增設漫畫類一項,與國畫、書法、油畫、水彩、攝影等共為六大類。
二、 本項參加對象包括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之員工、眷屬及退休人員,請轉知所屬機關(構),並說明貴管初審作業收件日期及地點,鼓勵同仁依所附美展簡章規定,選送作品參加。
三、 各類參選作品,請貴管分別初審篩選後,於 100 年 4 月 12 日至 13 日,擇優彙送本局「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選送作品請依規定黏貼標籤並造具作品清冊 3 份,俾憑辦理。
四、 美展簡章及附表電子檔,已置於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http://www.hwc.gov.tw )「全國公教美展」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