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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0-01-13 | 點閱數: 452
說明:
一、依據臺南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第 6 條規定辦理。
二、欲申請 99 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依據「臺南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流程」(附件 1),檢具申請書及申請課程計畫書,於 99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前寄送至教育處教學發展科承辦黃明章處(以郵戳為慿),以便辦理。
三、個人申請者,務必檢具以下資料:
(一)申請書、課程計畫書(附件 2)及相關影印文件乙式 15 份。
(二)學生個人生活照(三個月內)1 張及教學現場環境照片 3 張,請張貼於附件 4 。
四、團體申請者,務必檢具以下資料:
(一)申請書、課程計畫書(附件 3)及相關影印文件乙式 15 份。
(二)教學現場環境照片 4 張,請張貼於附件 5 。
(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正本乙份
五、申請課程計畫書範本僅供參考,若有其他需要,請自行增添修改。
六、連絡方式:電話: 6351762 ,網路電話: 888038 。

相關網址:
http://www.tnc.edu.tw/edumsg/showmsg.php?msg_id=36488&from_unit=t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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