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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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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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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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0 年 5 月 10 日府政預字第 1000338027 號函辦理。
二、為定期審視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風紀狀況,落實 賴市長「清廉勤政」市政理念,提昇廉能共識,並推動本局相關廉政措施,策劃廉政工作平台,推動本局反貪、防貪、肅貪及廉政社會參與工作,爰依據「臺南市政府廉政會報設置要點」,訂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廉政會報設置要點」、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廉政會報設置要點逐點說明」。
三、本會報置召集人 1 人由局長兼任、副召集人 2 人,由 2 位副局長兼任,應聘委員為本局各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