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訪客 - 教務處 | 2010-02-22 | 點閱數: 33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2010 總統教育獎實施計畫」辦理。(如附件)
二、本縣「2010 總統教育獎初審作業」分國中、國小兩組辦理,收件期間為本( 99 )年 2 月 24 日起至 3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請檢附推薦學生相關資料(一式八份,含具體事蹟佐證資料裝訂成冊、電子光碟),郵寄至本縣岸內國小教導處(地址: 737 臺南縣鹽水鎮岸內里新岸內 96 號教導處,並請註明「推薦參加總統教育獎」及參加組別),俾利辦理初複審工作,逾時將不予受理。
三、初審遴選方式:由本處聘請主辦機關代表、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主管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等七人,組成初審評選工作小組委員會,負責初審評選作業。各組擇優三名,送教育部複審。
四、檢附 2010 總統教育獎實施計畫及本縣辦理 2010 總統教育獎初審作業實施計畫各乙份。

〔台南縣教育網路中心第 37014 號公告〕
http://www.tnc.edu.tw/edumsg/showmsg.php?msg_id=37014&from_unit=tnc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