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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政穎 - 生活教育組 | 2012-02-24 | 點閱數: 443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2 月 14 日府民自字第 1010134412 號函辦理。

二、如有符合上開計畫中孝行拔標準之對象, 請檢具候選人推薦書、訪查表及 3-5 張孝行事蹟照片等相關資料,於 101 年 3 月 30 日前備文送本府民政局辦理(電子檔寄送承辦人電子信箱:joyce8636@mail.tainan.gov.tw)

三、獲選孝行獎得主之推薦人將由內政部民政司致感謝狀,並應邀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

四、上開計畫及相關很件請至本府公務入口網下載(網址://login.tainan.gov.tw/login/aspx )

五、聯絡窗口:梁祐瑱小姐 (電話:06-39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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