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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07-12-03 | 點閱數: 927
第六屆「磊翁杯」全國書法比賽
第六屆「磊翁杯」全國書法比賽辦 法

報名表 下載

一、宗旨:
為紀念書法大師謝宗安先生,畢生致力宏揚書法藝術,振興中化文化之精
神,並導引社會大眾,透過書法之研究、創作與欣賞,以體認優美之文化
傳統,從而落實心靈改革。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華書道學會
協辦單位: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三、參加對象:

(一)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及旅居在台灣地區之外籍人士,對書法有興趣
者,皆可報名參加。(曾獲本獎歷屆各組第一名者,本屆不得在同組報名參
加比賽)
(二)分組: 1 、國小組 2 、國中組 3 、高中、職組 4 、大專組 (含研究所)
5 、社會組 6 、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四、參加須知:

(一)參加者(各組)繳交報名費 300 元,請利用郵政劃撥帳號: 17368506

戶名:中華書道學會,劃撥單背面之通訊欄請註明參加類組,劃撥單收據影本請與報名表一起郵寄。
(二)參加者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組別(如國小組、高中組、社會組…)
,並填寫「磊翁杯」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之左上角。
(三)參加初選作品,以一人一件為限,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字體不拘,規格一律以四尺宣紙對開(約 34X136 公分)直立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並妥善落款,書寫後不須裱褙。
(四)參選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
格。
(五)作品經初選後,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入選者,至指定地點參加現場決賽,參加者請自備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六)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中華書道學會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五、收件:

(一)初選作品收件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作品一律郵寄送件,請逕寄
10693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 345 巷 15 弄 5 號 5 樓 鄒多悅理事長收
洽詢電話: 02-2777-3658 , 0955-474-188 鄒多悅理事長 或
02-2929-7775 , 0925-800-580 林三將秘書長
六、比賽程序:

(一)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二十至三十名(視各組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
參加決賽。入選決賽者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
(二)決賽: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場書寫。
(三)決賽日期:九十七年三月三十日(星期日)上午八時 。
(四)決賽地點:台北市愛國西路一號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
七、評審及獎勵: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 。
(二)決賽評審於決賽後立即進行,並於當日下午舉行頒獎,獲獎名單及比賽優勝作品將刊登於中華書道季刊及中華書道學會網站。
(三)各組各頒特優獎一名、優選獎二至三名、佳作獎三至五名、入選獎若干名(視各組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各組優勝者均贈獎金或獎品及獎狀

一紙,入選者贈獎狀一紙,各組獎金金額 ( 新台幣 ) 如下:
組 別 特 優 優 選 佳 作 入 選
國 小 組 6,000 元 3,000 元 獎 品 一 份 獎 狀 一 紙
國 中 組 7,000 元 4,000 元 獎 品 一 份 獎 狀 一 紙
高中、職組 8,000 元 5,000 元 獎 品 一 份 獎 狀 一 紙
大 專 組 10,000 元 6,000 元 獎 品 一 份 獎 狀 一 紙
社 會 組 10,000 元 6,000 元 獎 品 一 份 獎 狀 一 紙
長 青 組 10,000 元 6,000 元 獎 品 一 份 獎 狀 一 紙

§備註: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頒獎:

九十七年三月三十日(星期日)下午二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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